NEWS CENTER

新闻中心

公司新闻

装配式生态挡墙PC构件产品企业标准

2019-12-31

分享到:

 Q/HZ

四川宏洲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

Q/HZ/J01-001-2019

装配式生态挡墙PC构件产品

2018-07-01发布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8-08-01实施

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
四川宏洲绿高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


 

本标准按照 GB/T 1.1-2009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》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
本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,特依法制定本标准作为本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。

本标准由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、四川宏洲绿高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起草。
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张伟、李军、陈然、王寒生、张宏伟


装配式生态挡墙PC构件产品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生产的装配式生态挡墙用PC构件的术语定义、规范性引用文件、产品分类和标记、技术要求、试验和检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堆放、运输、生产等。

本标准适用于装配式生态挡墙PC构件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JGJ1-2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

JGJ18-201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?

GB/T 51231-2016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

GB50666-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   

GB50204-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 

JC/T540 混凝土制品冷拔低碳钢丝

GB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

GB/T14684 建筑用砂

GB/T14685 建筑用碎石、卵石

JGJ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 

GB8076 混凝土外加剂

GB/T 50081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

GB5016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

GBJ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

GB/T1596--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

GB1499.1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:热轧光圆钢筋

3 定义和术语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
3.1  

   挡土墙 Retaining Wall

挡土墙是指支承路基填土或山坡土体、防止填土或土体变形失稳的构造物。

3.2

装配式挡土墙 Assembled retaining Wall

装配式挡土墙是指通过按标准模数批量化预制生产,通过现场拼装形成整体来支承路基填土或山坡土体、防止填土或土体变形失稳的构造物。

3.3

预制混凝土构件Precast Concrete Component

在工厂或者现场预先制作的混凝土构件,简称预制构件。

3.4

装配式生态挡墙Prefabricated ecological retaining wall

PC预制构件、现浇构造柱、基础以及锚杆等组合结构体系,用来支撑陡坡以保持土体稳定,并结合绿植系统重建生态景观的一种复合装配式建筑

4 标记及分类

4.1

按产品类型使用方法分:装配式生态挡墙PC无孔构件、装配式生态挡墙PC斜锚孔构件、装配式生态挡墙PC直锚孔构件。

4.2

产品标记由构件所属类型编号,使用功能编号组成。

以装配式生态挡墙PC标准构件为例:

装配式生态挡墙PC(Ⅰ型)无孔构件:HZLG—DQ—1—Ⅰa。

装配式生态挡墙PC(Ⅰ型)斜锚孔构件:HZLG—DQ—1—Ⅰb。

装配式生态挡墙PC(Ⅰ型)直锚孔构件:HZLG—DQ—1—Ⅰc;

装配式生态挡墙PC(Ⅱ型)无孔构件:HZLG—DQ—1—Ⅱa。

5 原材料技术要求

5.1 水泥

5.1.1

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.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,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,终凝时间不大于600分钟,3天、28天抗压强度分别不小于22.0Mpa和42.5Mpa,3天、28天抗折强度分别不小于4.0Mpa和6.5Mpa,其他质量应符合《通用硅酸盐水泥》GB175-2007的规定。

5.1.2

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者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(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)时,应进行复验,并按复验结果使用。钢筋混凝土结构、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,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。

5.2 集料

5.2.1

细集料宜采用中粗砂,细度模数为2.3-3.7含泥量不应大于3.0%,人工砂的总压碎值指标应小于25%,其他质量应符合《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》JGJ52的规定,不得使用海砂。

5.2.2

粗集料采用碎石,其颗粒级配为5~25mm,针片状含量不应大于10%,含泥量不应大于1.0%,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.2%,压碎指标值不大于20%,其他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》JGJ53的规定。

5.3 水

混凝土拌合用水的PH值不应小于4.5,不溶物含量不大于2000mg/L,可溶物含量不大于5000mg/L,CL-含量应不大于1000mg/L,碱含量应不大于1500mg/L,其他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》JGJ63的规定。

5.4 混凝土外加剂

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混凝土外加剂》GB8076、《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》GB 50119和《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》JG/T 223的有关规定. 严禁使用氯盐类外加剂和掺有引气性的外加剂。

5.5 掺合料

5.5.1  

粉煤灰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》GB1596等的规定不低于Ⅱ级技术要求的粉煤灰,其细度不应大于25%,烧失量不应大于8.0%,需水比不应大于105%。

5.5.2  

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》GB1596等的规定,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。

5.6  钢材

5.6.1

PC构件用钢筋和钢材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
5.6.2

热轧光圆钢筋和冷拔丝应符合《钢筋混凝土用钢》GB1499.1和《混凝土制品冷拔低碳钢丝》JC/T540的规定。

5.6.3  

PC构件中采用钢筋焊接网片配筋时,材料及应用符合《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》GB/T1499.3的要求。

5.6.4  

钢筋进场时,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,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
5.6.5

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%的保证率。

5.6.6  

钢筋采用HPB300时,frk=300N/mm2,fy=270N/mm2。

5.6.7  

当钢筋发现脆断,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时,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。

5.6.8  

钢筋应平直、无损伤、表面不得有裂纹、油污、颗粒或片状老锈。

6 质量技术要求

6.1 钢筋工程

6.1.1 钢筋加工

a) 钢筋弯切加工,应符合国家现行《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》(JG/T226)的规定。

b) 钢筋加工制作在现场进行,配置钢筋弯曲机、钢筋切断机和调直机、焊机用于钢筋加工。

c) 技术人员负责编制钢筋配料单,操作人员严格按钢筋配料单进行钢筋加工,确保尺寸正确。

d) 对特殊复杂部位钢筋,加工前应放大样,经复核无误后再进行加工制作,做到尺寸依图纸,操作按规范。

6.1.2 钢筋质量控制

钢筋质量检测包括钢筋品种和质量:钢筋规格、形状、尺寸、数量、间距;焊接质量;预留洞孔规格、数量、尺寸、位置;钢筋保护层厚度及绑扎质量。

6.1.2 钢筋成品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

项目

允许偏差(mm)

检验方法

0,-3

钢尺检查

±3

钢尺检查

±3

钢尺检查

主筋间距

±6

钢尺量两端、中间各一点,取最大值

分布筋间距

±8

钢尺连续三挡,取最大值

弯起点位置

8

钢尺检查

端头不齐

3

钢尺检查

保护层

±3

钢尺检查

6.2 构件成型与养护

6.2.1

构件浇筑成型前,应对模具、隔离剂涂刷、钢筋成品(骨架)质量、保护层控制措施、预留孔道、等逐项进行检查,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。

6.2.2

混凝土从出机到浇筑时间及间歇时间不宜超过30min。

6.2.3

混凝土成型应采用与工艺相适应的振捣方式。当采用振捣棒时,混凝土振捣过程中不应碰触钢筋骨架、模具。混凝土振捣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模具有无漏浆、变形或骨架有无移位等现象。

6.2.4

构件混凝土浇筑完毕,应及时养护,养护制度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。

6.2.5

当采用蒸汽或高温养护时,在专项工艺方案中应明确PC构件静停时间、升温速度、恒温时最高温度、恒温时间及降温速度等参数。

6.2.6

恒温期间温度不宜超过60℃,最大不得超过65℃。恒温养护时间应根据构件脱模强度要求、混凝土配合比以及环境条件等情况通过试验来确定。

6.3 混凝土工程

6.3.1 混凝土抗压强度

a) 构件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。

b) 混凝土检验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取样制作。

c) 每拌制100盘或一个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为一批,应制作三组试件。其中:一组试件检验脱模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,一组试件检验28d的混凝土抗压强度(采用高温或蒸汽养护工艺时,检验出养护室1d的混凝土抗压强度),另一组备用或检验产品出厂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。

d) 混凝土拌合物应在搅拌站或喂料工序中随机抽取,制作标准尺寸试件,并与构件同条件养护。

e) 检验强度等级的试件,拆模后放入标准养护室至28d。

f) 检验出厂强度的试件,应与构件进行同条件养护。

g)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GB/T50081的有关规定。

6.4 外观质量、尺寸检测

6.4.1

PC构件出模后应及时对其外观质量进行全数目测检查。外观质量不应有缺陷,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验,对出现的一般缺陷应进行修整并达到合格。

6.4.1构件的外观质量缺陷分类

序号

项目

现象

严重缺陷

一般缺陷

检查方法

1

露筋

构件内钢筋未被混 凝土包裹而外露

钢筋有露筋

目测

2

蜂窝

混凝土表面缺少水 泥砂浆而形成石子 外露

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

其他部位有少量 蜂窝

目测

3

孔洞

混凝土中孔穴深度 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 厚度

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

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

目测

4

疏松

混凝土局部不密实

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

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

目测

5

裂缝

缝隙从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土内部

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

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

目测

6.4.2

PC构件的尺寸偏差检查办法应符合表4.6.2的要求,尺寸偏差超岀允许范围的构件未经处理不得岀厂。

6.4.2 PC构件尺寸允许偏差

序号

检验项目

允许偏差(mm)

1

规格尺寸

+10,-5

2

±5

3

+5,-3

4

翼板厚

±5

5

肋宽

±5

6

对角线差

10

7

外形

表面平整

模具面

3

8

手工面

4

9

侧向弯曲

L/1000且≤15

10

扭翘

L/1000

11

预埋铁件

铁件

中心线位置偏移

10

12

平面高差

3

13

预留孔洞

孔洞

中心线位置偏移

5

14

规格尺寸

+10,0

15

主筋外留长度

+10,-5

16

主筋保护层

+5,-3

7 检验规则

7.1 检验分类

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二类

7.2 出厂检验

7.2.1 检验项目

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、外观质量、尺寸偏差。

7.2.2 混凝土抗压强度

批量和抽样按GBJ107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7.2.3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

外观质量全数检查。尺寸偏差同一工作班生产的同类型构件,抽查5%且不少于3件。

7.2.4 判定规则

7.2.4.1 混凝土抗压强度

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原始记录,评定按GBJ107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7.2.4.2 外观质量

全部符合表6.4.1中1、2、3、4、5项规定,不得有严重缺陷。对出现的一般缺陷应按技术方案要求对其进行修复并达到合格。

7.2.4.3 尺寸允许偏差

尺寸偏差应按7.2.3规定抽样,全部符合表6.4.2各项的规定,则判定尺寸允许偏差为合格;若有三件及以上不符合表6.4.2规定,则判定为不合格;若有两件不符合表6.4.2规定,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检,复检产品全部符合6.4.2规定,判尺寸允许偏差为合格,若仍有一件不合格,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不合格。

7.2.4.4 总判定

在混凝土抗压强度合格基础上,外观质量、尺寸偏差全部合格,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,否则判为不合格。

7.3 型式检验

7.3.1 检验条件

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应进行型式检验。

a)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场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
b)当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时;

c)正常生产每半年一次;

d)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;

e)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。

7.3.2 检验项目

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、外观质量、尺寸允许偏差、保护层厚度、承载能力等项目。

7.3.3 抽样

在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10件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,10件中随机抽取二件进行抗承载力检验。抗承载力检验完成后,在二件中抽取一件,于构件中部同一断面的三处不同部位测量保护层厚度。

7.3.4 判定规则

7.3.4.1 混凝土抗压强度

检查同批次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的原始记录。

7.3.4.2 外观质量

若抽取的10件产品全部符合7.2.4.2,则判外观质量为合格;若有三件及以上不符合7.2.4.2,则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;若有二件及以下不符合7.2.4.2规定,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检,复检产品全部符合7.2.4.2规定,判外观质量为合格,若仍有一件不合格,则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。

7.3.4.3 尺寸允许偏差

若抽取的10件产品全部符合6.4.2,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合格;若有三件及以上不符合6.4.2,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不合格;若有二件及以下不符合6.4.2规定,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检,复检产品全部符合6.4.2规定,判尺寸允许偏差为合格,若仍有一件不合格,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不合格。

7.3.4.4 承载力检测

若所抽二件的承载力检验全部能达到设计值时,则判定合格;若有一件不符合设计值时,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检,复检,若仍有一件不合格,则判为不合格;若所抽两件均未达到设计值时,则判为不合格,且不得复检。

7.3.4.5 保护层厚度

若所抽取一件中的全部数值符合6.4.2的第12项,则判保护层为合格;若有一个数值不符合6.4.2的第12项规定,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检,复检若仍有一件不符合6.4.2的第12项规定,则判保护层厚度不合格,且不得复检。

7.3.5 总判断

在混凝土抗压强度、保护层厚度、抗承载力合格的基础上,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合格时,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,否则判为不合格。

8 标识、堆放与运输

8.1 标识

对合格的PC构件应做出标识,标识内容应包括:构件型号、生产日期、生产单位、检验合格标识等。

出厂时,生产厂家应提供PC构件出厂合格证与自检证明报告。

8.2 堆放

8.2.1 堆放场地要求

PC构件的存放场地宜为混凝土硬化地面或人工处理的自然地坪,应满足平整度和地基承载力要求,避免因地面不平而损坏构件或出现挠度变形。

8.2.2 构件堆放要求

a) PC构件存放时与刚性搁置点之间应设置柔性垫片,且垫片编码应覆盖塑料薄膜防止污染构件。

b) 相邻构件间需用柔性垫片分隔开,以避免碰撞损坏。

c) PC构件暴露在空气中的预埋特检应涂抹防锈漆,防止产生锈蚀。

8.3 运输

8.3.1 运输准备

8.3.1.1

运输前,PC构件厂应组织司机、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对运输道路的情况进行查勘,规划好最优运输路线。

8.3.1.2

按照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进行核对,是否属于该规定范畴。

8.3.2 运输基本要求

8.3.2.1

运输车辆启动应慢,车速行驶均匀,不应超速、猛拐、急刹车,并根据路面状况该调整行车速度。

8.3.2.2

PC构件的运输车辆应满足构件尺寸和载重要求,装车运输时应满足以下要求:

a)装卸构件时应考虑车体平衡;

b)运输时应采取绑扎固定措施,防止构件移动与倾倒;

c)对构件边角部宜采用垫衬加以保护。


留言